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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3 15:40:41.0     发布者:综合部

本文转自:广东省交通运输厅http://td.gd.gov.cn/zcwj_n/tzgg/content/post_3024356.html

粤交综运字〔2020〕12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东南粤通客运联网中心有限公司: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8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应用是推进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改善旅客出行体验,提升道路客运行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客运站、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我省《关于深化全省联网售票应用保障客运行业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的工作方案》(粤交运〔2020〕213号),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具体要求,推动站务云系统与电子客票同步部署、同步上线,全面推进我省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应用。

  二、目标导向,务求实效

  2020年9月底前,全省60%的二级以上客运站须完成电子客票部署和上线;2020年11月底前,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客运站要完成电子客票部署和上线;2021年6月底前,全省等级客运站完成电子客票全面部署和上线,具备条件的地市,应将电子客票的应用推广至港澳直通巴士、机场巴士、水路客运和轨道交通联程联运等领域。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以上述时间节点和任务为目标导向,按照统一的序时进度抓好落实,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三、落实责任,统筹推进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应用工作,督促辖区内客运站按照《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技术规范》(JT/T 1306-2020)落实电子客票对接和启用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要汇总辖区内相关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于6月30日前报厅。自7月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广东南粤通客运联网中心有限公司应将电子客票应用工作月度进度表(见附件2),于每月10日前报厅。广东南粤通客运联网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全省开展电子客票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要做好我省电子客票推广应用技术保障工作,为各地市、各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做好部、省电子客票系统对接、联调和运行保障工作,于11月底前形成有关工作报告报厅。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厅综合运输处反映。

  厅综合运输处联系人:钟君叶,020-83730431

  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梁伟文,13922215672    

  电子邮箱:nytscb5@gdcd.gov.cn


  附件:

  1.工作人员信息表 

  2.月度进度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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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tickte@gdc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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